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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內部審計(9)
時(shi)間(jian):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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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zhi)
第二十六條 教學管理內部控制審計主要采用觀察作業現場、詢問相關人員、審閱學生管理數據庫、審查教學經費收支會計資料、研究分析教學管理制度、對教學管理流程進行穿行測試等方法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
第二十七條 通過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的了解、記錄和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的多項測試后,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要對教學管理內部控制設計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運行做出評價,說明內部控制薄弱環節及風險因素,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四節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
第二十八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為保證學校科研資金(包括橫向科研和縱向科研)和知識產權的安全完整、降低學校科研風險、保證學校遵守科研管理法規制度和提高學校科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效益,而對學校科研管理內部控制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的分析、測試和評價活動。
第二十九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應獲取的資料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機構及科研相關單位的崗位職責、工作手冊;
(二)科研申報、立項、實施、結題等制度或程序性文件;
(三)各類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四)科技合同管理制度;
(五)科技成果鑒定、驗收(評審)、獎勵制度;
(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七)科研經費收支報表、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
(八)各類科研項目檔案,包括申報文件、合同書(任務書)、實施過程記錄、科研成果文件等等;
(九)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十條 科研管理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的控制環境
1、學校是否有明確的中長期科研發展規劃或目標,并有具體可行的操作計劃;
2、管理層的分工是否明確,是否嚴格在授權范圍內處理相關事項,分管領導不能處理相關事項時,是否授權其他領導進行處理,授權范圍及期限是否明確;
3、是否貫徹科研廉政責任制,是否在科研管理過程中貫徹遵紀守法思想,并制訂了懲防措施;
4、科研管理機構職責是否明確,與校內相關部門、院系等單位之間的科研管理職責劃分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