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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內部審計(26)
時間: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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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wei)知
3、處置
(1)對擬出售的房產,學校是否經過財經領導小組等決策機構審核批準;出售依據是否充分,處置方式是否適當,處置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2)投資轉出的房產,是否經決策部門審核批準,是否對其價格進行評估,分析其效益,是否按照對外投資有關規定進行控制;
(3)對需改建的房產,改建是否符合學校總體規劃要求,是否經相關規定批準,是否存在擅自改建等違規行為;
(4)處置的房產是否及時更新房產數據,相關財務信息資料是否完備。
4、房產經費管理
(1)房產修繕經費是否實行預算制度,對實際支出與預算之間有差異或未列入預算的特殊項目,是否采用特別的審批手續;
(2)修繕經費的支付是否按修繕合同的規定付款,修繕工程結束經驗收后是否預留一定的工程質保金;是否對大額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和經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實施,維修保養費用是否納入單位預算,并在經批準的預算額度內執行;
(3)修繕經費是否存在長期未執行情況,修繕經費的預算制訂是否合理;
(4)各類房產的出租收入是否足額收取并納入單位統一核算與管理,房租收入匯總表是否經過復核,復核錯誤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時進行更正;
(5)房產處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貨幣性房產處置收入是否全部及時納入單位統一核算與管理,有無長期掛賬現象;非貨幣性房產處置是否合規,取得的各類房產是否納入房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統一核算與管理;
(6)是否對占房行為進行罰款,罰款是否符合有關政策,罰款收入是否納入統一核算與管理。
(四)房產管理的信息與溝通
1、重大決策是否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是否完整;
2、各項制度及簽訂的各項協議是否裝訂成冊,是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3、是否已建立房產管理信息系統,系統數據是否能滿足管理層的需要,信息錄入流程是否清晰;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對系統資料(如房產數量、金額、分布及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分析、研究和匯總,是否按有關規定如期、準確上報各類統計數據,并及時處理反饋意見,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信息公開;
5、系統數據是否及時更新,更新是否有相關資料進行支持,數據的接觸與修改是否經過適當授權與批準,是否定期與財務部門的記錄進行核對。
(1)對擬出售的房產,學校是否經過財經領導小組等決策機構審核批準;出售依據是否充分,處置方式是否適當,處置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2)投資轉出的房產,是否經決策部門審核批準,是否對其價格進行評估,分析其效益,是否按照對外投資有關規定進行控制;
(3)對需改建的房產,改建是否符合學校總體規劃要求,是否經相關規定批準,是否存在擅自改建等違規行為;
(4)處置的房產是否及時更新房產數據,相關財務信息資料是否完備。
4、房產經費管理
(1)房產修繕經費是否實行預算制度,對實際支出與預算之間有差異或未列入預算的特殊項目,是否采用特別的審批手續;
(2)修繕經費的支付是否按修繕合同的規定付款,修繕工程結束經驗收后是否預留一定的工程質保金;是否對大額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和經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實施,維修保養費用是否納入單位預算,并在經批準的預算額度內執行;
(3)修繕經費是否存在長期未執行情況,修繕經費的預算制訂是否合理;
(4)各類房產的出租收入是否足額收取并納入單位統一核算與管理,房租收入匯總表是否經過復核,復核錯誤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時進行更正;
(5)房產處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貨幣性房產處置收入是否全部及時納入單位統一核算與管理,有無長期掛賬現象;非貨幣性房產處置是否合規,取得的各類房產是否納入房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統一核算與管理;
(6)是否對占房行為進行罰款,罰款是否符合有關政策,罰款收入是否納入統一核算與管理。
(四)房產管理的信息與溝通
1、重大決策是否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是否完整;
2、各項制度及簽訂的各項協議是否裝訂成冊,是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3、是否已建立房產管理信息系統,系統數據是否能滿足管理層的需要,信息錄入流程是否清晰;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對系統資料(如房產數量、金額、分布及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分析、研究和匯總,是否按有關規定如期、準確上報各類統計數據,并及時處理反饋意見,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信息公開;
5、系統數據是否及時更新,更新是否有相關資料進行支持,數據的接觸與修改是否經過適當授權與批準,是否定期與財務部門的記錄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