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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問答(9)
時間:20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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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yuan):未知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對下列按照財務核算口徑歸集的研究開發費用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1)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用于研發活動的房屋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儀器、設備、房屋等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設備不含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3)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4)研發成果的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5)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6)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時,企業研發人員指直接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在職人員,不包括外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研究開發活動提供直接服務的管理人員。
30、非營利組織如何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的規定,企業申請享受非營利組織稅收優惠應當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具體操作如下:
⑴非營利組織享受免稅資格的申請程序
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向其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各區、市地方稅務局)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報送規定的材料。
根據管理權限的規定,對經省級以下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主管地稅機關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聯合進行審核確認,并定期予以公布。對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主管地稅機關審核同意后上報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會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進行審核確認,并定期予以公布。
非營利組織免稅優惠資格的有效期為五年。非營利組織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稅優惠的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⑵申請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需報送以下資料
①申請報告;
②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組織章程或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
③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④非營利組織登記證復印件;
⑤申請前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