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掛牌新三板 必須了解并解決這些問題(5)
主(zhu)辦券商(shang)回復:除少量預(yu)借(jie)差旅(lv)費外,公(gong)司無關聯方(fang)占(zhan)款情況(kuang),公(gong)司與(yu)關聯方(fang)資金相對獨立。
(1)實際控(kong)制(zhi)人從(cong)公(gong)(gong)司(si)預支資金是在公(gong)(gong)司(si)股改(gai)之前,當時公(gong)(gong)司(si)內控(kong)制(zhi)度(du)尚未(wei)完善,對關聯方資金占用缺乏管理;
(2)截至2015年1月末,關聯資金占款(kuan)全部清理完畢。
18、對外投資(7.45%的公司被質詢此問題)
36家擬(ni)掛牌公(gong)司(si)被質詢對(dui)外投資(zi)的(de)問題,占比7.45%。
股轉反饋(kui):崇德(de)動(dong)漫(833355.OC)股東借用公(gong)司資(zi)金,再以公(gong)司名義開立股票賬戶委托第三方進行股票投資(zi)。公(gong)司如何(he)實(shi)現規(gui)范運(yun)營?
主辦券商回復:公司及管理(li)層對(dui)于規(gui)范運作的意識(shi)仍(reng)然有待(dai)(dai)提高,對(dui)相(xiang)關制度的理(li)解有一個(ge)過程,執(zhi)行的效果(guo)有待(dai)(dai)觀察(cha)。因此,公司未來仍(reng)存在運作不規(gui)范的風險(xian)。
(1)公司(si)股(gu)(gu)東同意股(gu)(gu)東以公司(si)名義開立股(gu)(gu)票賬戶,并代為委托第三方操作股(gu)(gu)票買賣,與此相關的收益、風險、所有稅費(fei)等均由股(gu)(gu)東按其所持公司(si)股(gu)(gu)權(quan)按比例享有及承(cheng)擔;
(2)公司僅為代持股,不承擔風險,股東按(an)銀行(xing)同期貸款利率支(zhi)付給公司資金占用費;
(3)截至(zhi)2015年4月27日,股東已全額歸還占用資金(jin),包括本金(jin)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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