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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稅種納稅評估特定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9)
時間(jian):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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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納稅人本期各稅目、 稅額與上期應納稅額、上年同期應納稅額相比有無較大差異,能否合理解釋。
8.減稅、免稅項目的課稅數量是否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課稅數量的,是否按規定申報繳納了資源稅。
9.與上期申報表進行比對,審核增減變化情況,并與同期礦產資源補償費增減變化進行比對。
10.審核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資源稅管理證明》。
11.審核《利潤表》中的應稅礦產品“銷售(營業)收入”與企業產品產銷存明細表中應稅礦產品產量比率增減變化情況,同時與申報表中資源稅申報額進行比對,審核增減變化情況。
12.審核納稅人申報的課稅數量與其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的比率是否合理,以期發現納稅人有無少申報課稅數量的情況。
13.是否有將銷售收入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盈余公積”等賬戶。
14.是否有將已實現的銷售收入掛“應付賬款”賬戶,不結轉銷售收入。
15.審核應稅產品期初庫存量加當期產量減當期銷量減當期自用量是否與期末庫存量一致。
16.其他需要審核、分析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