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高通過持股平臺間接持股的鎖定期應該如何計算

網友提問:擬掛(gua)牌公司(si)的控股股東為(wei)持(chi)(chi)股平臺(tai)(有限公司(si)),董監高(gao)通過持(chi)(chi)股平臺(tai)間接持(chi)(chi)股的鎖定期(qi)應該如(ru)何計(ji)算呢?
我的理解是(shi):
1、持股(gu)平臺按照2年3次的要求以持股(gu)平臺的名義(yi)轉讓(rang),
2、持股平(ping)臺里間接持股的(de)董監高按照(zhao)每年(nian)25%轉讓(rang)其持有的(de)平(ping)臺的(de)股份
不知道這樣(yang)理(li)解對嗎(ma)?
律師回答:間接(jie)持(chi)股鎖定期計算方法(fa)如下:
1、控(kong)股股東(dong)間接持(chi)股:滿一年(nian)的分(fen)掛牌(pai)之日、滿一年(nian)、滿兩年(nian)各1/3解(jie)禁;
2、董監高間接持股不(bu)用(yong)按(an)照《公司(si)法》25%的規定
剛開始時(shi),董監高間(jian)(jian)接(jie)持股,也是按照(zhao)25%的規定來,結果股轉系統不承(cheng)認,要(yao)求我們發更正(zheng)公告,間(jian)(jian)接(jie)持股不鎖(suo)定,耽誤了不少時(shi)間(jian)(jian)。
1、定義
持(chi)股方在一定期(qi)限內不能將所(suo)持(chi)的股票轉讓出去(qu),這一期(qi)限即為持(chi)股鎖定期(qi)。
2、相關規定
依(yi)據(ju)“加強(qiang)監管、放松管制”的總體思路,同時調動公司(si)股(gu)東、基(ji)金從業人員積極(ji)性,中國證(zheng)監會2012年6月21日(ri)就《證(zheng)券投(tou)資(zi)基(ji)金管理公司(si)管理辦法》及其配(pei)套規則修訂(ding)草案公開征求(qiu)意(yi)(yi)見。意(yi)(yi)見將(jiang)基(ji)金公司(si)股(gu)東持股(gu)鎖定期由一年延至三年,引導股(gu)東形成長期投(tou)資(zi)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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