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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常見問題解答(21)
時間: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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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答:即: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131.退稅率是多少?
答:退稅率為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即: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稅率為6%。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
132.對于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屬原適用免退稅計稅方法的出口企業,適用哪種計稅方法?
答:主管稅務機關在辦理服務出口退(免)稅認定時,對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屬原適用免退稅計稅方法的出口企業,應將其計稅方法調整為免抵退稅辦法。
133.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如何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
答: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申報辦理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銀行開戶許可證;
2.從事水路國際運輸的應提供《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航空國際運輸的應提供《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且其經營范圍應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從事陸路國際運輸的應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應包括“國際運輸”;從事對外提供研發設計服務的應提供《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134.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申報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并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免抵退稅相關申報。
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免抵退稅。資料不齊全或內容不真實的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抵退稅。逾期未收齊有關憑證申報免抵退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免抵退稅申報,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繳納增值稅。
135.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時應提供哪些憑證資料?
答:(一)提供國際運輸的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時,應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零稅率應稅服務(國際運輸)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3.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免抵退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1)零稅率應稅服務的載貨、載客艙單(或其他能夠反映收入原始構成的單據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