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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常見問題解答(13)
時(shi)間: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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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86.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規定是什么?
答: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內容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信息;“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內容為實際負擔運輸費用、抵扣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信息;“費用項目及金額”欄內容為應稅貨物運輸服務明細項目不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合計金額”欄內容為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合計;“稅率”欄內容為增值稅稅率;“稅額”欄為按照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價稅合計(大寫)(小寫)”欄內容為不含增值稅額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的合計;“機器編號”欄內容為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稅控盤編號。
87.什么是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答:(一)未設專人保管專用發票;
(二)未按稅務機關要求存放專用發票;
(三)未將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結果通知書》和《認證結果清單》裝訂成冊;
(四)未經稅務機關查驗,擅自銷毀專用發票基本聯次。
88.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什么情況下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貨物運輸服務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其他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得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89.專用發票作廢條件?
答:專用發票作廢需要同時具備: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或承運人)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或承運人)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90.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一般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同時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