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代表處注冊所需材料
外資(zi)代表處注冊(ce)所需材料(liao)可(ke)由(you)(you)兩大(da)部(bu)分組成,一部(bu)分材料(liao)必須由(you)(you)國(guo)外企業提(ti)供(gong)的,如“銀行資(zi)信(xin)證明(ming)”、經當(dang)地大(da)使館公(gong)證過的“開業證明(ming)”、涉外辦公(gong)樓租賃證明(ming)等(deng);還有一部(bu)分材料(liao)可(ke)由(you)(you)代表處注冊(ce)代理公(gong)司提(ti)供(gong),由(you)(you)國(guo)外企業有權人簽字,例如,“委托(tuo)書(shu)”、“申請(qing)書(shu)”、“任命書(shu)”等(deng)。
一、外國企業合法開業證明
外國(guo)(地(di)區(qu))企業(ye)所在國(guo)或(huo)地(di)區(qu)的(de)(de)有關當(dang)局出(chu)具(ju)的(de)(de)合法開業(ye)證明如(ru)不能提供(gong)原件,應當(dang)提交經當(dang)地(di)公證機關或(huo)律師出(chu)具(ju)的(de)(de)公證文(wen)件、使領(ling)館出(chu)具(ju)的(de)(de)認證文(wen)件。
二、外國企業銀行資信證明
1、正本,銀行正式信紙,由銀行負責人簽字并蓋銀行印章;
2、資信證明內容主要包括:帳戶名稱、存款余額及信譽評價;
3、自簽發(fa)日后半年內有效;
三、外國企業的申請書
1、外國公司正式信紙打印,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
2、除港澳地區外,其他國家(地區)均提供外文及中文版文件;
3、申請(qing)書(shu)主要內容(rong):包括(kuo)企業(ye)名稱(cheng)、注冊地(di)址(zhi)(zhi)、聯系電話、業(ye)務范(fan)圍、董事(shi)長及總經(jing)理姓名;設立(li)常(chang)駐代(dai)表機構(gou)目的、代(dai)表處(chu)名稱(cheng)、首席代(dai)表姓名、業(ye)務范(fan)圍、駐在期限、駐在地(di)址(zhi)(zhi)等。
四、首席代表任命書
1、司正式信紙打印,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
2、除港澳地區外,其他國家(地區)均提供外文及中文版文件;
3、如董事長首席代(dai)表,須(xu)由(you)另外兩(liang)名董事加(jia)簽(qian);
五、首席代表簡歷
包括(kuo)姓(xing)名、出生(sheng)日期、國籍、自高(gao)中學(xue)歷起至現在公司(si),時間有(you)連續性。
六、首席代表身份證明
1、外籍人員需提供護照復印件;
2、在國外長期居住的中國公民交護照和國外長期居留證;
3、首席代表兩寸照片2張;
4、若首席代(dai)表為大陸籍,需(xu)和上海的(de)涉外人士代(dai)理公(gong)司簽訂《勞務(wu)合同》;
七、涉外辦公樓租賃合同和房產證復印件
1、租房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期限在一年以上),由首席代表簽署,如房產業主是外籍人士,租約需區內公證處公證;
2、房產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涉外辦公證明復印件(由駐在地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加蓋物業公司章);
4、租賃備案證原件(所屬區房產交易中心租賃備案文件);
5、駐在證明(物業提供);
八、外(wai)國(地區(qu))企業委(wei)托代(dai)(dai)理(li)(li)機構辦理(li)(li)的委(wei)托書、代(dai)(dai)理(li)(li)公司營業執照(zhao)。
九、代表處設立登記申請書
注意事項
1)上述文件必須用中文編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審批機關均要求附有中文譯文(加蓋翻譯公司的翻譯章)。
2)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
3)按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由申請人加(jia)蓋(gai)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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