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一般代表如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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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11-03-07 11:25
我們(men)的代(dai)(dai)(dai)表(biao)處(chu)有一(yi)(yi)位一(yi)(yi)般(ban)代(dai)(dai)(dai)表(biao)已(yi)離(li)職,她工作證(zheng)的有效日期為2008年(nian)7月17日,已(yi)經過期兩年(nian)了,現在是否(fou)需要辦(ban)理(li)一(yi)(yi)般(ban)代(dai)(dai)(dai)表(biao)撤消手續?
此外,我們代表(biao)處(chu)還有兩位一般代表(biao)也已離職,工(gong)作證的有效期為2011年7月17日到(dao)期,是否也應做撤消?
按照代(dai)表處登記管理規定,外國企業在(zai)上海(hai)設(she)立(li)的(de)(de)代(dai)表處增加或減少一般代(dai)表需辦理相(xiang)應的(de)(de)登記手續。
因此,一般代表(biao)離(li)職(zhi)時需向工(gong)商行政(zheng)管(guan)理(li)局申請辦(ban)理(li)一般代表(biao)的撤銷手(shou)續(xu)。天尚(shang)行認為如果一般代表(biao)已經離(li)職(zhi),也可(ke)以辦(ban)理(li)撤銷手(shou)續(xu)。
撤消一般代(dai)表(biao)的(de)流程為:工(gong)商局網(wang)上申請(qing),申請(qing)通過后(hou)提交書面材(cai)料,包括一般代(dai)表(biao)證(zheng)也需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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