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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業“營改增”的財稅處理方法總結(3)
時間: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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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如果沒有其他收入,光明運輸公司應繳增值稅87378.64元,并以此為基數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同時,光明運輸公司要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光明運輸公司如果符合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條件的,根據財會〔2012〕13號文件規定,可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3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912621.36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87378.64
借:主營業務成本1165048.54 (1200000÷1.03×3%)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34951.46(1165048.54×3%)
貸:銀行存款1200000
如果光明運輸公司本月沒有其他業務收入,則其本月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為54527.18元,并以此為基數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同時要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部分營改增企業剛剛接觸增值稅專用發票,為減少納稅人的涉稅風險,建議納稅人嚴格按照2012年8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2號要求開具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對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該公告要求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