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系京審 |
| 業務咨詢:010-82672400 |
| 投訴建議:13701000699 |
| E-mail: lzm@nycg.com.cn |
|
甲供材料多種情況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3)
時間:2013-08-08?
點擊:
次(ci)
來源:未知
甲方代購提供,即外購的材料(設備)發票直接開給乙方,甲方將發票轉交乙方,并作資金往來賬務處理或工程進度款結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26號)第五條規定,這種“代購”行為如果屬于甲方墊付資金,應當繳納增值稅;如果不屬于墊付,而是抵付應付工程進度款,則不繳納增值稅。
甲方墊付資金的會計處理:
代購材料時
借:預付賬款——乙方
貸:銀行存款
計提增值稅時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乙方會計處理為:
收到時
借:工程物資
貸:預收賬款——甲方
用于工程時
借:工程施工——××項目
貸:工程物資
甲方抵付應付工程進度款的會計處理:
結算工程進度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賬款——乙方
代購材料抵付工程款時
借:應付賬款——乙方
貸:銀行存款
乙方會計處理為:
結算工程進度款時
借:應收賬款——甲方
貸:工程結算
收到甲方代購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
貸:應收賬款——甲方。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