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也表示房產稅有利(li)于(yu)穩定地(di)方(fang)財源,“房產稅本身就是柔性切(qie)入(ru),是為建立基本制度(du)框架,具有打造地(di)方(fang)稅體系,并對收(shou)入(ru)分配中再分配環節進行稅收(shou)調節的宏觀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