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京審 |
業務咨詢:010-82672400 |
投訴建議:13701000699 |
E-mail: lzm@nycg.com.cn |
![]() |
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須注意的幾個問題 (2)
時間:2013-12-30?
點擊:
次
來源:未知
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應注意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凡未明確為審批事項的,均實行備案管理。備案管理又分為事先備案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兩種方式,具體劃分除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外,其他由各省級國稅局、地稅局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該文件同時規定,列入事先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執行。對需要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稅務機關應書面通知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列入事后報送相關資料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相關稅收規定,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附報相關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如發現其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應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優惠,并相應追繳稅款。
根據以上政策規定,稅務機關在對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應注意以下兩方面的事項。
一是備案管理。目前有的稅務機關將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列入事先備案,也有的列入事后報送相關資料。但是,不論是采取事先備案還是事后報送相關資料的管理方式,主管稅務機關都必須對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對事先應向稅務機關備案或事后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證明材料而未按規定提供備案或報送相關資料的,以及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優惠條件備案認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認定一次。
二是備案或報送的資料。包括稅收優惠備案表,企業職工月度工資表或花名冊,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協議,資產負債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三是稅務機關審核。納稅年度終了后,主管稅務機關要根據企業當年的有關指標,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企業當年有關指標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但已按優惠稅率計算繳納所得稅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應當追繳其稅款。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在下一年預繳申報時可以直接按小型微利企業優惠規定和適用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