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京審 |
業務咨詢:010-82672400 |
投訴建議:13701000699 |
E-mail: lzm@nycg.com.cn |
![]() |
對試點企業“營改增”稅負平衡點的分析 (3)
時間:2013-09-04?
點擊:
次
來(lai)源:未(wei)知
通過稅負平衡公式,筆者按“營改增”后的三種稅率,計算了小規模企業與一般納稅人企業的稅負利潤平衡點。
交通運輸業:小規模企業增值稅稅率為3%,增值稅稅率為11%。實行增值稅后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對應的進項稅稅率(平均進項稅稅率)一般在11%~17%之間(考慮到部分聯運等情況)。經計算,稅負平衡點即實行增值稅后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在70.61%~48.16%之間。
部分現代服務業:小規模企業增值稅稅率為3%,增值稅稅率為6%,實行增值稅后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對應的進項稅率(平均進項稅稅率)一般在6%~17%之間(考慮到分包情況比較普遍)。經計算,稅負平衡點在48.54%~18.91%之間。
租賃服務業:小規模企業增值稅稅率為3%,增值稅稅率為17%。該行業取得的進項基本來自有形動產的采購,所以實行增值稅后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對應的進項稅率(平均進項稅稅率)一般在15%~17%之間。經計算,稅負平衡點在87.07%~79.95%之間。
從上述測算可以看出,在實行“營改增”后,選擇怎樣的納稅方式,主要要看稅負平衡點。當企業的含稅成本占收入比例低于稅負平衡點時,企業選擇小規模納稅模式可提高企業利潤。例如運輸行業中,如果企業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占收入比例低于稅負平衡點48.16%時,選擇小規模納稅方式將取得更大的效益。
由于企業經營方式不同,企業取得平均進項稅稅率有所變化,稅負平衡點也會有所變化。稅負平衡點過高的企業,應選擇改變經營方式的方法,努力提高平均進項稅稅率,降低稅負平衡點,實現更高的利潤。在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占收入比例高于稅負平衡點時,實行一般納稅人方式更為有利。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企業分拆應仔細測算企業自身稅負平衡點,單純依靠價格因素判斷,選擇納稅方式是不科學的。
(注:本文所述實行增值稅后取得抵扣發票的含稅成本,是當期進行損益攤銷的成本。由于數據采樣和分析方法有差異,計算稅負平衡點區間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