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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重在事前規劃和降低整體稅負(4)
時間(jian):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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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一方面,如果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企業觸犯了,就應該規規矩矩的補稅。但如果是企業和稅局對稅法理解有爭議的,那么企業應該準備好足夠的資料支持,去跟稅局解釋自己當初為什么要做那樣的決定。把背后的動機告訴稅法機關。這樣的做法是稅務機關比較喜歡的。因為現在不同于以前,稅務局的官員都很盡職盡責,越來越注重稅務的風險管理,他們現在更需要企業提供技術上和數據上的支持,供他們去做決定。
對于在不同地區有子公司的企業來說,他們的稅務總監應該注意這樣一種情況。也許在和一個地方的稅局溝通的時候,會得到一個很好的處理結果。但若用同一種方式去和另外一個稅局溝通,就可能出現兩種后果,一種是這個稅局同意以前稅局的看法,但是另外一個后果就是,新的稅局會和之前的稅局溝通,然后把之前同意的推翻掉。所以,稅務經理應該衡量一下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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