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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重在事前規劃和降低整體稅負(3)
時間(jian):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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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其次,在測算兩種性質企業的稅后整體利益時,不能只看名義稅率,還要看整體稅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化”措施一般情況下要優于合伙制企業,“整體化”就意味著重疊課征的消除,稅收便會消除一部分。
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國居民,又有外國居民,就出現了合伙企業的跨國稅收現象,由于國藉的不同,稅收將出現差異。一般情況下,規模較大企業應選擇股份有限公司,規模不大的企業,采用合伙企業比較合適。
此時,當一個企業要進行跨地區經營時,常見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區設立下屬機構,即開辦子公司或分公司,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于獨立法人,而分公司則不屬于獨立法人,它們之間的不同在于:一是設立手續不同,在外地創辦獨立核算子公司,需要辦理許多手續,設立程序復雜,開辦費用也較大,而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較簡單,費用開支比較少。
另外,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核算并獨立申報納稅,當地稅務機關比較喜歡,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由總公司進行核算盈虧和統一納稅,如有盈虧,分公司和總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納所得稅。
當然稅收優惠也不同。子公司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只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稅期限、優惠政策等在內的各種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法人,則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如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的“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稅率”等優惠政策,則只能適用于獨立法人企業。
如何與稅務機關協調溝通
在稅收籌劃中,稅務人員與公司其他部門以及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了籌劃是否順利進行。
稅務人員應該多和公司其他部門的人進行溝通,尤其是財務方面的人員,多做拓展,不能等到最后出現問題再去解決,因為在絕大數情況下,已經發生的事實是沒有辦法改變的,能夠做的就是把影響降低。但是如果能早一點和稅務部門的人溝通,早點發現問題,盡早解決,就可以完完全全避免風險了。
比如說一個公司想要購買一個企業,但是應該以何種方式購買,購買后以何種方式和模式經營,都是公司在購買前需要考慮的。這久需要財務人員盡早和公司內部的稅務部門溝通,把收購前的所有事項安排好,比如收購這個企業有沒有風險,如何解決等等。
而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則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跟稅務機關講清楚的。因為企業和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所以企業能夠做的就是,盡量早一些與稅務機關溝通,并且把企業對稅法的理解以及做法告訴稅務機關,而且也不會因為和稅務機關一點點的爭執而去做很過分的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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