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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型公司內部審計風險防范探討(3)
時間: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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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jing)審
2.檢查風險類
(1)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
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應該包括品行和能力。有的審計人員依仗審計所特有的權力,向被審計單位索取好處,最后“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軟”,讓被審計單位牽著鼻子走,喪失了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其次,目前的審計人員往往來自于財務行業,在檢查中容易出現重財務、輕管理現象,提出的審計建議局限于會計核算方面,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沒有更多的幫助。而且一家企業的重大失控往往是在經營管理中,所以審計人員如果不職業、不敏感性,就很難發現存在的問題。
(2)內部審計手段的局限性
由于內部審計既沒有法院和監察院的偵察手段,也沒有工商和稅務部門的執法手段。當審計中發現一些可疑點時,不能運用法律手段去工商部門調閱工商注冊情況,也不能去銀行調查賬戶開立和資金往來。試想,以上提到的企業,如果審計人員在有疑點時可以調查銀行賬戶的資金走向,可以從工商部門查閱與其往來企業的基本情況,也許不難發現他們在外設立公司,從而早日發現舞弊行為。
(3)過渡依賴社會審計成果
社會審計,也稱注冊會計師審計或獨立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獨立執業、有償為社會提供專業服務的活動。根據相關規定,凡上市公司、房地產、金融,以及國資和工商部門要求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這大大緩解了內部審計的工作量,但會出現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之間的空白區。例如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流程中,包含了對相關銀行賬戶的存貸款余額、往來款余額進行函證,所以內部審計人員往往會忽視這些具體數據的核對,但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按規范履行審計函證程序,而出具了不全面或者判斷失誤的年度審計報告,那么就會給內部審計提供了錯誤的信息導向。
三、審計風險的控制措施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是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個標準,它規范了內部審計各個工作階段的主要程序和規則。結合本文提出的內部審計風險,根據本集團公司實際情況,采取的對策是。
(一) 規范審計程序
1、編制審計計劃
審計工作計劃是開展年度審計的基礎,是組織年度工作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集團在編制年度計劃前,先向各直屬公司下發《內部審計項目征詢表》,請其按照常規內部審計和離任或歇業專項審計的類別,按照重要性順序,提出下屬公司的審計名單。集團審計部門在此基礎上,制定集團年度審計計劃。在年中,各直屬公司可以根據需要,以書面形式向集團提出審計申請,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由審計部門實施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