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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制外匯收支情況表(4)
時間: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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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以非美元幣種計價的經濟交易按照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折算為美元記錄,在年末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2月31日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調整,調整差額計入本科目,匯兌損益也計入本科目,本項目如為負數,也記錄在資產方。該科目應根據“實收資本”、“財務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14、“其他資產”項目:為最終平衡項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在編制本表過程中出現的誤差和遺漏,通過該項目的抵補,使“外匯收支情況表”資產合計等于負債和經常項目差額合計,本項目如為負數,也記錄在資產方。
四、負債及經常項目差額
1、“應付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交易而產生的應付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和“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項目分析填列。如“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融資租賃在“應付外匯賬款-貨物貿易”下記錄。
“應付外匯賬款---服務貿易”項目包括運輸、旅游、通訊服務、建筑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宣傳、電影、音像及其他商業服務。
“應付外匯賬款---其他應付款”項目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因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版權等知識產權的買賣而發生的債務;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減資、先行收回投資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因股權交易而發生的債務也記入本項目。
2、“預收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貿易而產生的預收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如“應收賬款” 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3、“應付外籍人員工資”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應付外籍人員工資。該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管理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如為借方余額,以負數填列。
4、“應付外方股利”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給外方的現金股利。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5、“境外借款-金融機構借款、關聯企業借款、其他借款、發行債券”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籌借的,以外國貨幣承擔契約性償還義務的款項,債券溢折價發行收入直接計入“境外借款-發行債券”項目。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6、“境內外匯借款”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