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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改制的步驟及其操作方法(3)
時間: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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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wei)知(zhi)
第三、完善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機制。企業的董事會成員中應包含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以外部監事為監事會的主要組成成員,依法加強董事會和監事會對經營層的監督。
五、建立新型內部用人制度
事業單位原有的人事制度并不適合于企業,因此市政府21號文中提出了要切實創新內部用人用工、收入分配機制。
所有單位與職工都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單位和個人的人事關系和權利義務關系,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單純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實行崗位管理制度、按崗聘用、競爭上崗,突破原有的事業單位國家干部身份制、等級工資制等等。
要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企業經營者,要將短期激勵報酬同長期激勵報酬相結合,可以采取年薪制或股票期權等方式;對于職工,除實行崗績工資制度外,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還可以實行職工持股制度,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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