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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si)應具(ju)備的條件
有(you)(you)限(xian)責(ze)任公(gong)司(si)整體變更為股份有(you)(you)限(xian)公(gong)司(si)是指在股權(quan)結構、主營(ying)業務和資產等方(fang)面維(wei)持同一公(gong)司(si)主體,將有(you)(you)限(xian)責(ze)任公(gong)司(si)整體以組(zu)織形(xing)式(shi)變更的方(fang)式(shi)改制為股份有(you)(you)限(xian)公(gong)司(si),并將公(gong)司(si)經審計(ji)的凈資產額相應折合有(you)(you)股份有(you)(you)限(xian)公(gong)司(si)的股份總(zong)額。
整體變(bian)更完成(cheng)后,僅僅是公司組織形式(shi)不同(tong),而企業仍然是同(tong)一個持續經營的會計主體。
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和中(zhong)國證監會頒布的(de)(de)規范性文件(jian)的(de)(de)規定(ding),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ying)具備以下條件(jian):
1.應當有2人以(yi)上200以(yi)下為發起(qi)人,其(qi)中(zhong)須(xu)有半數以(yi)上在中(zhong)國境內(nei)有住所(suo);
2.發起人(ren)認購和募集的股(gu)本達到法定(ding)注冊資本最低限額(e)500萬元(yuan)人(ren)民幣(bi);
3.股份發行(xing)、籌(chou)辦事項符(fu)合法律規定(ding);
4.發起(qi)人制訂公司(si)章程,采用募集方式(shi)設立(li)的經創立(li)大會通過(guo);
5.有符(fu)合公司(si)法要求的公司(si)名稱,建立(li)符(fu)合股份有限(xian)公司(si)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合(he)法的(de)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體操作步驟
1.設立改(gai)制(zhi)籌備小組,專門負責本次改(gai)制(zhi)工作。
籌備小組(zu)(zu)通(tong)常由董(dong)事(shi)長或董(dong)事(shi)會秘書(shu)牽(qian)頭,匯集公司生產、技術、財務等方面的(de)負責人,不定(ding)期(qi)召開會議(yi),就(jiu)改制過程中遇到的(de)有關問題進行商討,必要時還應提請董(dong)事(shi)會決定(ding)。籌備小組(zu)(zu)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a. 研究擬訂改組方案和組織形(xing)式;
b. 聘請改制有關(guan)中介機(ji)(ji)構,并與中介機(ji)(ji)構接洽;
c. 整理(li)和(he)準備(bei)公(gong)司有關的(de)文件和(he)資(zi)料;
d. 召(zhao)集中(zhong)介機(ji)構協調會,提(ti)供中(zhong)介機(ji)構所要求的各種文件和資料,回答中(zhong)介機(ji)構提(ti)出的問題(ti);
e. 擬定(ding)改制(zhi)的有關(guan)文件;
f. 向政(zheng)府主管(guan)部門申(shen)報(bao)文件或備(bei)案,取得政(zheng)府批(pi)文;
g. 聯絡發起人(ren);
h. 辦(ban)理股份有限公(gong)司設立等工作。
2.選擇發起人
現行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如果擬改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股東人數符合該要求,則可以直接由現有股東以公司資產發起設立;如果現有股東不足或現有股東有不愿意參加本次發起設立的,則應引入新的股東作為發起人,由現有股東向其轉讓部分股權,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改組,然后由改組后的股東以公司資產共同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是,股東的變更要滿足申請發行前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經聯系好合適的發起人,也可能會借機引入戰略投資者或風險投資者,以及具有行業背景或專業技術背景的投資者,以壯大企業的綜合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