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企業能否就已開具專票業務納稅,其他業務享受減免稅優惠?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5-14 14:15
我公司是一家企業培訓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4月,有個別客戶要求我公司就部分培訓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培訓收入繳納增值稅,其他培訓收入享受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嗎?
答:《》(2020年第8號(hao),以下稱“8號(hao)公告”)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cai)稅〔2016〕36號(hao)印發)規定執行,培訓等(deng)非學(xue)歷教育服務(wu),屬(shu)于生活服務(wu)的范圍。
《》(2020年第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