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類普惠金融稅收優惠政策再延續!一起來看看都有啥(2)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30 16:41
一、自(zi)2017年(nian)1月1日(ri)至2019年(nian)12月31日(ri),對(dui)金融機構(gou)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mian)征增值稅。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ji)構(gou)農(nong)戶(hu)小(xiao)額貸款的利息收(shou)入(ru),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ru)收(shou)入(ru)總額。
三、自2017年1月(yue)1日至(zhi)2019年12月(yue)31日,對(dui)保險公司為種植業(ye)(ye)、養殖業(ye)(ye)提(ti)供(gong)保險業(ye)(ye)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zong)額。
——《》(財稅〔2017〕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