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稅務總局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6)
來源:未知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27 14:31
(一)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xing)專業化處理(li)后未(wei)產生貨物(wu)的,受(shou)托方屬于提供《銷售(shou)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jian)印發(fa))“現代(dai)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li)費(fei)用(yong)適用(yong)6%的增值稅稅率(lv)。
(二)專業(ye)化處(chu)理后產生貨物,且(qie)貨物歸屬委托方(fang)的,受托方(fang)屬于提供“加工勞務(wu)”,其收取的處(chu)理費用(yong)適用(yong)13%的增值稅稅率。
(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