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軟件企業具有哪些優惠政策?(2)
數的(de)的(de)比例不應低于(yu)50%;
11、
經營場所。
12、
13、
以上;
14、
件(jian)收入占軟件(jian)銷售收入的(de)50%以上;
15、
四、
2004年(nian)7月1日以前,享受軟件企(qi)業所得(de)稅優惠(hui)政策的企(qi)業,
必須是經過北京市軟件行業協會認定并經市科委會簽,市國稅、地稅公布的軟件企業。
稅務總局國稅發(fa)[2004]82號文件(jian)下發(fa)后,取消了稅務部門參與認
定(ding),企業(ye)可依(yi)據(ju)信(xin)息產業(ye)等(deng)有關部門的(de)認定(ding)材料(liao)申(shen)請(qing)享(xiang)受稅收優惠(hui)。
五、
申請減(jian)免稅(shui)應在(zai)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應享受減(jian)免稅(shui)企業的起始(shi)年(nian)(nian)度內(nei),最遲不超過年(nian)(nian)度終了(le)后45日(兩個月)內(nei)辦理減(jian)免稅(shui)手(shou)續。
報送的資料:
1、減免稅申請書;
3、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5、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等。
六、
1、軟(ruan)件企業出現兩(liang)種優惠政(zheng)策交叉時,企業可選擇(ze)一項最(zui)優惠
的政策執行,不能兩項或幾項累加執(zhi)行。如:市政府(fu)京政發(fa)[2001]4號規(gui)定:經認定的(de)軟(ruan)(ruan)件(jian)企(qi)業(ye)同(tong)時頒發(fa)高(gao)新技(ji)術企(qi)業(ye)證書。也(ye)就是說軟(ruan)(ruan)件(jian)企(qi)業(ye)就是高(gao)新技(ji)術企(qi)業(ye),可以享(xiang)受(shou)軟(ruan)(ruan)件(jian)企(qi)業(ye)優惠,也(ye)可以享(xiang)受(shou)高(gao)新技(ji)術企(qi)業(ye)優惠,兩種優惠政策是不同(tong)的(de),企(qi)業(ye)只(zhi)可選(xuan)擇(ze)其中的(de)一(yi)項(xiang)執(zhi)行。
兩(liang)種優惠(hui)的不同之處:
(1)
惠,但是高新技術企業不一定是軟件企業,只能享受新技術企業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