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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和常駐代表機構仍需年檢
根(gen)據《國(guo)家工商總局關于(yu)停止企業(ye)(ye)年度檢(jian)驗工作(zuo)的通知》,企業(ye)(ye)年檢(jian)工作(zuo)自2014年3月(yue)1日正式停止執行。外國(guo)企業(ye)(ye)(包括新(xin)設立)常駐(zhu)代表機構(gou)、代表處(chu)今年還要辦理年度報告
外國企(qi)業常駐(zhu)代表機構(gou),今年是否還需要辦理(li)年度報告
根據《外國(guo)企業常(chang)駐(zhu)代表(biao)機(ji)構登記管(guan)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外國(guo)企業常(chang)駐(zhu)代表(biao)機(ji)構還應該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xiang)工(gong)商機(ji)關辦理年度報告(gao)手(shou)續。
新成立的(de)外(wai)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如何辦理年度報告
登錄北京市(shi)工商局的網站(www.baic.gov.cn),進入(ru)“年(nian)檢驗照”模塊后(hou),按照系統(tong)提示(shi)即(ji)可辦(ban)理外國企業常駐(zhu)代(dai)表機構年(nian)度報告手續。
工商(shang)部(bu)門提倡(chang)代(dai)表(biao)機構(gou)使用數(shu)字證書(CA)辦理(li)(li)年報(bao)。對于使用CA辦理(li)(li)年報(bao)代(dai)表(biao)機構(gou)的(de),可(ke)以享受全程電子化(hua)的(de)便(bian)利。即網上申報(bao)、無(wu)需提交紙質材料、自行下載(zai)打印《外(wai)國企業常駐代(dai)表(biao)機構(gou)年度報(bao)告通知書》等便(bian)利。
企業年度(du)報(bao)告與企業年檢(jian)的區別在哪里
企(qi)業年檢(jian)制(zhi)度側(ce)重于工(gong)商部門(men)的(de)審查,即企(qi)業提(ti)交相關(guan)材料后需要由工(gong)商部門(men)進行審查,給出年檢(jian)意見。企(qi)業年度報(bao)告制(zhi)度則省去了這個環節,強調了向社(she)會(hui)公示企(qi)業的(de)相關(guan)信(xin)用信(xin)息,接受社(she)會(hui)監督這種(zhong)信(xin)用監管方式。
因(yin)此, 外國企業(包括新設立)常駐(zhu)代表機構、代表處今年仍需辦理(li)年度報(bao)告手續。
更多關于代表(biao)處年(nian)檢審計資料、收費、流程見:北京外(wai)國企(qi)業常駐代表(biao)機(ji)構、代表(biao)處年(nian)檢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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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通告
企業年檢停止將實行企業年報公示制度//www.hd315.gov.cn/zwgk/jqdt/sjdt/201402/t20140227_10537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