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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應重點關注的10大稅收時間規定 (3)
時間(jian):20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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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依據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2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2項和第3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因為股息,紅利本身就是稅后利潤,再征稅就是重復征稅了,因此不征。
第十要點: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時間的限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發生故意性偷稅、抗稅、騙稅的不受期限的限制,稅務局可以無限期的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