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京審 |
業務咨詢:010-82672400 |
投訴建議:13701000699 |
E-mail: lzm@nycg.com.cn |
![]() |
企業所得稅零申報的成因分析及征管對策(2)
時間:2012-08-01?
點擊:
次
來源:未(wei)知
(四)一些特殊的零申報企業。一些在案企業,如涉棉、涉廢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失蹤,雖然沒有正常經營,但無法進行注銷。還有的企業主稅種由地稅征管,如物流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代征,在國稅屬于零申報企業。根據國稅發【2004】第88號文件規定,對2002年以后新辦的貨物運輸業代開票納稅人的所得稅,由代開票單位在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時統一代征稅款,并由地方稅務局統一入庫。到2010年底,某縣國稅部門征管的運輸企業30戶。這種類型的企業所得稅在國稅作零申報處理。
(五)虛假的零申報企業。部分依法納稅意識淡薄,稅法遵從度低,刻意逃避納稅義務,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個別企業設置兩套賬進行偷稅和避稅,一套賬記載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一套賬應付稅務部門,多是采取違法開具收入發票,應轉而不轉收入,隱匿、少記或遲記收入,賬外經營、偽造或變造記賬憑證形成假賬,而進行零申報以達到偷逃或少繳稅款的目的。 這些零申報企業,是稅務機關納稅評估和實施稅務稽查的重點。
二、降低企業所得稅零申報的征管對策
針對零申報企業居高不下的現狀,必須采取根據各種零申報企業的成因,進行分類分析、區別管理。
(一)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政策宣傳,及時向納稅人宣傳有關稅收政策,特別是新政策的宣傳解釋。由于一些中小型企業的領導和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不熟悉,加之納稅意識不強,忽略了正常的納稅申報,因此,我們要有針對性地對納稅人進行政策宣傳和輔導,幫助納稅人熟悉稅收政策,監督納稅人進行正確的納稅申報,杜絕納稅人因不熟悉政策或納稅意識淡薄造成零申報現象。
(二)對籌建期間的新辦企業實地核查。在辦理稅務登記后,稅收管理員及時進行實地核實,掌握企業的投資金額、占地面積、籌建開始時間、預計結束時間等信息,制作《零申報企業實地核實情況表》,對整個籌建期進行跟蹤監控,及時督促企業在取得收入后進行申報。
(三)對正常經營企業出現零申報情況進行重點核查,按月、分戶進行分析核實。一是分析企業會計報表。根據掌握的企業基礎信息及同行業企業經營信息,初步對企業報送的企業會計報表準確性進行判斷。對會計報表中的應收收入、成本等涉稅科目進行分析比對,對有無隱瞞收入、轉移收入、多列成本費用等問題進行核實。二是對企業的增值稅申報表或營業稅申報表及企業的會計報表與所得稅申報情況進行比對,是否存在所得稅未申報或少申報的現象。三是對企業的房產、土地、車輛使用及租賃信息進行比對,查看企業是否有未申報的新增項目。四是對納稅人發票的領購、開具情況與納稅申報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核實其零申報的真實性,嚴格以票控稅,堵塞稅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