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清算注銷流程
一、公(gong)司清算注銷的必(bi)要性
公(gong)司當(dang)章程規定的項(xiang)目完成(cheng)后且沒有(you)繼續存在必(bi)要(yao)時,只有(you)經過合法(fa)(fa)的清算(suan)(suan)、注(zhu)銷程序,公(gong)司才能(neng)從法(fa)(fa)律(lv)意(yi)義(yi)上消滅,對公(gong)司及負有(you)清算(suan)(suan)責任(ren)的清算(suan)(suan)主體才能(neng)免除相關的法(fa)(fa)律(lv)責任(ren)。但公(gong)司在清算(suan)(suan)期(qi)間不得從事(shi)經營(ying)活動,凡開展與(yu)清算(suan)(suan)無關的經營(ying)活動的,由公(gong)司登記機(ji)關予(yu)以警告,并(bing)可沒收違法(fa)(fa)所得。
二、清算流程(cheng)及相關說(shuo)明
(一)清算流程
1、股東會作(zuo)出公司(si)解散的(de)決議(yi)
律師提示:由公司(si)股東會作出(chu)公司(si)解散的決(jue)(jue)議,該決(jue)(jue)議必須經代表三分(fen)之二以(yi)上(shang)表決(jue)(jue)權的股東通過。
2、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hui)作出有效的公司解(jie)散(san)決議(yi)后15日內(nei)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shi)之日(即決議(yi)解(jie)散(san)之日)起十日內(nei),書(shu)面(mian)通(tong)知公司登記機關、稅務(wu)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律師提示(shi):如果公(gong)司在進(jin)行(xing)清算時(shi),不按(an)照規定(ding)通(tong)知公(gong)司登(deng)記(ji)機關(guan)的(de)(de),公(gong)司登(deng)記(ji)機關(guan)可(ke)能會予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xia)的(de)(de)罰(fa)款;未按(an)照規定(ding)期(qi)限(xian)申報辦理稅務注銷登(deng)記(ji)的(de)(de),稅務機關(guan)可(ke)以處二(er)千(qian)元以下(xia)的(de)(de)罰(fa)款,對情節嚴重(zhong)的(de)(de),可(ke)處二(er)千(qian)元以上一萬元以下(xia)的(de)(de)罰(fa)款。
3、對清算組的備案
到桂(gui)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qing)算(suan)指南》、《清(qing)算(suan)報告(gao)書寫格式》、《清(qing)算(suan)備案申請書》等(deng)相關資料和表(biao)格,并辦理清(qing)算(suan)組備案手續。
4、通知公告債權(quan)人
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shang)刊登公司清算公告,通知、公告債權人。
5、制(zhi)作(zuo)清算開(kai)始日(ri)的資產(chan)負(fu)債表和財產(chan)清單。
6、辦理國稅、地(di)稅完稅證明。
7、清算(suan)公告滿三個月(yue)后(hou),制作清算(suan)結(jie)束日的(de)資產負債(zhai)表和財產清單(dan)。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zhong)財務帳冊,報股東會確認。
(二)相關(guan)說(shuo)明:
1、清算組
清(qing)算組(zu)可以由金盛公司全體股東組(zu)成,也可以選(xuan)任注冊會(hui)計師(shi)、律師(shi)或其(qi)他熟(shu)悉清(qing)算事務的專業人員(yuan)作為清(qing)算組(zu)成員(yuan),清(qing)算組(zu)成員(yuan)不(bu)得(de)少于三人。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lie)職權(quan):
■ 清(qing)算公司財產(chan),分別(bie)編制資產(chan)負債表和(he)財產(chan)清(qing)單;
■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 處理與清算有(you)關的(de)公司未了結的(de)業務;
■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de)稅款;;
■ 清理(li)債(zhai)權、債(zhai)務;
■ 處理公司清償(chang)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 代(dai)表公司(si)參與民(min)事訴訟活動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上一篇:海淀區工商局注銷資料清單
- 下一篇:公司注銷的總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