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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小型企業最新稅務優惠政策
時(shi)間: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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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會(hui)計師事(shi)務所
2010年 中小型企業有新優惠稅率政策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了《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33號,對小型微利企業又給與了進一步政策優惠。
《通知》明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通知》還明確,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望有關企業密切關注此政策,符合條件的不要錯過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