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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同時期增值稅稅負如何才有可比性(2)
則期末庫存產成品所消耗原材料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期末庫存產成品×(1-加工增值率)×稅率。
則在計(ji)(ji)算(suan)當期(qi)稅負時(shi)應(ying)(ying)當把這部分計(ji)(ji)算(suan)出來的(de)庫存產成品對應(ying)(ying)的(de)增值(zhi)稅進(jin)項數額(e)(e)(e)從當期(qi)的(de)進(jin)項中(zhong)剔除,或直接把當期(qi)應(ying)(ying)納增值(zhi)稅額(e)(e)(e)加上期(qi)末庫存產成品所消耗原(yuan)材(cai)料對應(ying)(ying)的(de)增值(zhi)稅進(jin)項稅額(e)(e)(e)后,再與銷售(shou)收入(ru)進(jin)行相比計(ji)(ji)算(suan)得出稅負。這種計(ji)(ji)算(suan)結(jie)果應(ying)(ying)該比較(jiao)科學,有(you)較(jiao)高的(de)可比性(xing)。
三、部分(fen)購進(jin)貨物價值(zhi)轉移到產成品當中,且部分(fen)產成品在當期(qi)實現銷售。
此時,在計算增值稅負時應做好如下分析:如果本期是首次生產,那么,我們在計算時,首先要計算出期末庫存原材料所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這部分進項稅額可直接按庫存原料價值與相應的稅率相乘計算求得;其次要剔除期末庫存的產成品所耗原材料所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這部分可參照前面的分析計算得出:期末庫存產成品所消耗原材料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期末庫存產成品×(1-加工增值率)×稅率;最后在進行稅負計算時把分子“本期應納增值稅稅額”加上上面計算出的庫存原材料、產成品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然后再與銷售收入進行相比來計算稅負。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guo)程中(zhong),多數(shu)情況下(xia)期(qi)初(chu)、期(qi)末都可能存(cun)在有未(wei)(wei)消耗的(de)原材料、未(wei)(wei)銷售的(de)產成品,在這種情況下(xia)如何(he)進(jin)行(xing)調(diao)整計(ji)(ji)算呢?其實,這種情況下(xia),只要分別(bie)按原材料、產成品的(de)期(qi)末期(qi)初(chu)的(de)差(cha)額與相應(ying)的(de)增值稅稅率(lv)相乘計(ji)(ji)算,再按上面的(de)方法把結果加(jia)到(dao)計(ji)(ji)算稅負(fu)的(de)分子中(zhong)計(ji)(ji)算就行(xing)。
四、存在出口銷售,出口退稅的情況。
出口企業發生出口業務時,一般要求企業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出口退稅申報,并且一般針對本月發生的出口業務,在賬務上當期做銷售,在下一時期進行申報并根據申報結果做會計分錄,登記“免抵”及“退稅”情況。對此,在計算稅負時,可把下一期申報的出口退稅資料中的“出口退稅”和“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一同加到當期的應納增值稅金額中來進行計算調整,或直接把下一會計期間應交增值稅科目下的“出口退稅”明細科目的金額加到當期的應交增值稅金額中,作為計算稅負時分子的一部分來計算。經過這樣的調整,各期的稅負能夠進行比較,避免了稅負的大起大落。
當然,在企業的經營實際中還可能出現購進原材料稅率不統一的情況,如7%、13%、17%等,有時會有發生的部分費用的增值稅進項也可以抵扣的情況,這些因素都會對稅負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時就要針對具體情況,按金額大小具體分析計算,或剔除,或忽略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