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li)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
成文(wen)日期(qi):2008-1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已經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