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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專項審計報告編制要求?
第一章 報告內容
專項審(shen)計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說明部分
1.說(shuo)明委托方名稱(被審(shen)計(ji)企(qi)業名稱)及委托目的(審(shen)計(ji)目的);
2.說明會(hui)計(ji)責(ze)任、審(shen)計(ji)責(ze)任、審(shen)計(ji)依(yi)據。
二.企業及(ji)項目基本情況(kuang)
1.企業基本(ben)情況,包(bao)括:公司(si)名稱、注(zhu)冊日期、營業執照(zhao)頒發機構(gou)、注(zhu)冊號碼、注(zhu)冊資本(ben),法(fa)定代表(biao)人、公司(si)住所,經營范(fan)圍。
2.簡述項目情況。
三.基金(jin)項目(mu)合同及(ji)相關(guan)規定
1.項目(mu)申報時間、項目(mu)名稱、合同(tong)簽訂時間、立項代碼、取得創新(xin)基金資助金額及資助方式。
2.項目投資總額。
3.創新基金用途。
4.項目(mu)合同規定的各(ge)項經濟指標情(qing)況(kuang)。
四.合同執(zhi)行期間項目各項經(jing)濟指標完成情(qing)況
1.資金到位情況
2.資金支出情況
3.項(xiang)目(mu)各項(xiang)經濟指標完(wan)成情況
(1)項目實(shi)現銷售(shou)收入情況(按(an)年度(du)分列)
(2)項目成本情況
(3)項目繳納(na)稅金情況
(4)項目應承擔(dan)的期間費(fei)用
(5)項目實現利潤
五.報告附注
1、會計政策注釋。
2、企業適用稅種(zhong)及(ji)稅率。
3.主要財務指標注釋。
第二章 注意事項
一.關于審(shen)計依據:在說明段中應明確(que)《科技型中小(xiao)企業技術創(chuang)新基金*******項目合同》作為審(shen)計依據。
二.關于投資總額:應詳細報告投資情(qing)況(kuang),包(bao)括已(yi)完成部分,計劃新(xin)(xin)增部分,新(xin)(xin)增部分中創新(xin)(xin)基金資助(zhu)部分。
三(san).關于資(zi)(zi)金支出(chu)情況:應按固定資(zi)(zi)產投(tou)入(ru)、開發費用投(tou)入(ru)、流動資(zi)(zi)金投(tou)入(ru)三(san)類分別列(lie)示。
四.關于項(xiang)目收入(ru)(ru)確認:不僅應包括項(xiang)目產品(pin)本(ben)身的銷售收入(ru)(ru),還包括通(tong)過服(fu)務(wu)、出租(zu)、培訓等方(fang)式實現的收入(ru)(ru)也應計入(ru)(ru)項(xiang)目收入(ru)(ru)。
五.關于時(shi)(shi)間一(yi)致(zhi)性問題(ti):審計報告應注意(yi)保持(chi)時(shi)(shi)間上的(de)一(yi)致(zhi)性。考核期為創新(xin)基金(jin)合同規定(ding)之日(ri)起截(jie)止到審計當月(yue)的(de)前一(yi)月(yue)。
六.關于項(xiang)(xiang)目累(lei)計(ji)收入(ru):累(lei)計(ji)收入(ru)是從創新(xin)基(ji)金(jin)合同規定之日起截止到審計(ji)當月的前一月,基(ji)金(jin)項(xiang)(xiang)目實現的總收入(ru)。
七.關于項(xiang)目(mu)年度收入(ru)(ru)(ru):年度收入(ru)(ru)(ru)是截(jie)止到審計當月(yue),前12個月(yue)內(nei)基金項(xiang)目(mu)實(shi)現的收入(ru)(ru)(ru)。
八.關于項目(mu)應承(cheng)擔的期間費(fei)用:期間費(fei)用應按(an)照項目(mu)實(shi)現的收入(ru)(ru)與同期企業(ye)總收入(ru)(ru)的比例進行(xing)分攤。
九.注意創新(xin)基(ji)(ji)(ji)金資助(zhu)項(xiang)(xiang)(xiang)目(mu)與非基(ji)(ji)(ji)金資助(zhu)項(xiang)(xiang)(xiang)目(mu)是否分(fen)別獨(du)立(li)核算,審計過程中不可將(jiang)非創新(xin)基(ji)(ji)(ji)金資助(zhu)項(xiang)(xiang)(xiang)目(mu)的各項(xiang)(xiang)(xiang)財務指標(biao)列進創新(xin)基(ji)(ji)(ji)金資助(zhu)項(xiang)(xiang)(xiang)目(mu)的指標(biao)之中。
十.審計(ji)過程中注意創新基金資助項目實現的收入(ru)與支(zhi)出是否相配比。
十一.關于報告使用范圍問題:報告末尾應注明"本報告僅供"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合同"驗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