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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13年和2014年北京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公告(2)
2.對老廠房(fang)、舊(jiu)倉庫、特色工業遺址、會館等(deng)老舊(jiu)房(fang)屋設施進行文(wen)化創意(yi)改(gai)造,升級為適合(he)創意(yi)、演藝、拍攝、會展、休閑、情景體驗(yan)等(deng)多(duo)種文(wen)化創意(yi)載體的項目。
(十一)其他文化產業類
1.文(wen)化與科技、體育、金融、教育和商(shang)務等(deng)產業融合的新(xin)興(xing)文(wen)化業態(tai)項目;
2.文化(hua)創意產業行業內部融合發展的項目。
三、申報路(lu)徑和方式
(一)按資(zi)金類(lei)別申報。申報單(dan)位根(gen)據企業規模(mo)和項目特(te)征,選擇申報文(wen)化創意產業專項(xiang)(xiang)資金、扶(fu)持(chi)中(zhong)小文(wen)化企業創新資金、扶(fu)持(chi)廣告與會展(zhan)產業發展(zhan)專項(xiang)(xiang)資金、重大(da)文(wen)化項(xiang)(xiang)目(mu)配套資金四類中(zhong)的一(yi)類。
(二)按行業類別(bie)申報。申報(bao)(bao)單位確定資金申報(bao)(bao)類別后(hou),依(yi)據項目內容(rong),選擇(ze)相應行(xing)業進(jin)行(xing)申報(bao)(bao)(見表1)。
表1 2013年和2014年四類資金(jin)支持行業
序號(hao) |
資金類(lei)別 |
行業類別 |
1 |
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jin) |
文(wen)藝演(yan)出(chu);新聞(wen)出(chu)版; 廣播影視;動漫網游; 設計服務;古玩藝術; 文化旅游;其他文化產業項(xiang)目。 |
2 |
扶持中小文(wen)化企業創新(xin)資金 |
|
3 |
扶持廣告與會展(zhan)產(chan)業發展(zhan)專項資金 |
廣告行業;文化會展。 |
4 |
重大文化(hua)項目配套資金 |
各(ge)類(lei)重大(da)文(wen)(wen)化(hua)項(xiang)目(mu),廢舊廠(chang)房改造(zao)利用,為文(wen)(wen)化(hua)設施、文(wen)(wen)化(hua)服(fu)務業綜合體配建文(wen)(wen)化(hua)項(xiang)目(mu)的配套資金。 |
(三)申報方(fang)式
采取“集中申報(bao)(bao)”與“常態化申報(bao)(bao)”相結合方(fang)式進(jin)行項(xiang)目申報(bao)(bao):
1.自公告(gao)發(fa)布之日起,項目(mu)單(dan)位(wei)可準(zhun)備(bei)相關(guan)申(shen)(shen)報(bao)資料(詳見市(shi)文(wen)資辦(ban)官方網站《項目(mu)申(shen)(shen)報(bao)準(zhun)備(bei)資料清(qing)單(dan)》),待5月31日12:00后(hou)在市文資辦官方(fang)網(wang)站(zhan)注冊(ce)并(bing)申報項目。
2.市文資(zi)辦會同有(you)關部門,定期組織專(zhuan)家對申(shen)報項(xiang)目進行評審(shen)。2013年項目申報截(jie)止(zhi)時間為2013年6月15日(ri),2014年項目申報截止時(shi)間為2013年8月(yue)10日。
3.2013和2014年度項目(mu)申(shen)報(bao)截止(zhi)后(hou),申(shen)報(bao)單位仍可持續申(shen)報(bao)項目(mu),市文資(zi)辦(ban)將根據情況定期(qi)分批對后(hou)續項目(mu)進行評審。
四、申報主體(ti)要求(qiu)
具有獨(du)立(li)法人資格,從(cong)事文(wen)化(hua)創意產業(ye)(ye)研發、生產、服務、管(guan)理(li)的企業(ye)(ye)和企業(ye)(ye)化(hua)管(guan)理(li)的事業(ye)(ye)單位(wei)。申報2013年專項資金單位(wei),應為2012年(nian)1月1日前(qian)在北京地(di)區注冊(ce);申報2014年專項資金單位(wei),應(ying)為2013年1月1日(ri)前在(zai)北京地區注冊。
(一)申請(qing)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jin)的應滿(man)足以(yi)下條件:申(shen)報項(xiang)目核定總投(tou)資(zi)(指(zhi)評審機構根據相關財政(zheng)投(tou)資(zi)評審標準(zhun)審定的項(xiang)目總投(tou)資(zi))不低于1000萬元(yuan);申報企業的凈資產不低于500萬元(以企(qi)業2012年終審計(ji)報(bao)告為準),2012年(nian)納(na)稅額度不低于(yu)50萬元(yuan)(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可適當放(fang)寬條件)。
(二)申請(qing)扶持中小文化企(qi)業創(chuang)新資金(jin)的應(ying)滿足以下條件:申報項目(mu)核定(ding)總投資不高于1000萬元;申報(bao)企業應符合國家有(you)關中小企(qi)業標(biao)準。
(注:文化創意類中小企業(ye)的一般標(biao)準為(wei)員工(gong)人數在300人以(yi)下(xia)或(huo)2012年企業(ye)營業(ye)額在1億元以下的企業)
(三)申請扶持廣(guang)告(gao)與會展產業(ye)發展專項資金的(de)應滿足以(yi)下條件(jian):申報項目主體須(xu)為廣(guang)告傳媒及相關企業(ye)和會展類企業(ye),具體要求(qiu)參照上述(shu)(一)和(二(er))。
(四)申請重(zhong)大(da)文化(hua)項(xiang)目配套資(zi)金的項(xiang)目單位(wei)應滿足以下條件:申報項目(mu)核定總(zong)投(tou)資(zi)不低于1億元;申報企業2012年終經審計的凈資產(chan)不低于1000萬元,2012年納稅(shui)額度不低(di)于100萬(wan)元(企業(ye)化管理的事業(ye)單位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同一(yi)法人單位(申(shen)報(bao)主體)同一(yi)年度只能申(shen)報(bao)一(yi)個項目。如(ru)有兩(liang)個及兩(liang)個以上項目單(dan)位聯合申(shen)報,須確定承(cheng)擔主要法律關(guan)系義務、且投資比例占50%及以(yi)上的項目單位作(zuo)為項目申報(bao)主體,合(he)作(zuo)單位應出具(ju)同(tong)意其作(zuo)為申報(bao)主體的證(zheng)明。
(六(liu))有市級財政性(xing)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資入股,或社會效益突(tu)出的重點項目實(shi)施企(qi)業可適當放(fang)寬條件(jian)。
五、支持方式(shi)與(yu)申報條件
專項(xiang)資(zi)金支持方式(shi)包括獎勵、貸款貼息、補助三種(zhong)(zhong)方式(shi)。每個(ge)項(xiang)目只能申請一(yi)種(zhong)(zhong)支持方式(shi)。從(cong)本年度起,專項資金(jin)對獎勵和貸款貼(tie)息(xi)類(lei)(lei)項目給予(yu)重點(dian)支持并提高支持比例;對補助(zhu)類(lei)(lei)項目適當(dang)降低(di)支持比例。
(一(yi))獎(jiang)勵類(包括項目類獎(jiang)(jiang)勵和企業類獎(jiang)(jiang)勵兩(liang)類)。
1.申請項目類獎勵支持,需符(fu)合以下條件之一:
(1)項目在2012年1月1日至申報日已完工,具(ju)有(you)顯著(zhu)的(de)社會經濟效益,并在開發新(xin)型文(wen)化資源、培(pei)育文(wen)化品(pin)牌、擴大文(wen)化市場規模、促進文(wen)化創新(xin)發展(zhan)、帶動(dong)勞動(dong)就業等方面具(ju)有(you)帶動(dong)性(xing)與示范性(xing);
(2)項(xiang)目在2012年1月1日(ri)至申報日(ri)獲得國(guo)際級(ji)、國(guo)家(jia)級(ji)、省(sheng)部(bu)級(ji)文化創意獎(jiang)項,并具有顯著(zhu)社會經濟效益(yi)。
(注:申報2014年(nian)專項資金(jin)的(de)項目時間順延)
2.申請(qing)企(qi)業(ye)類(lei)獎(jiang)勵支(zhi)持,需符合以下條(tiao)件之一(yi):
(1)2012年在開拓海外市場(chang),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wu)出(chu)口等方面(mian)做出(chu)突出(chu)貢獻的項目單位。從事生產開發的,年出(chu)口額須超過200萬美元,且(qie)近三年(nian)年(nian)平(ping)均增長率超(chao)過20%;從(cong)事文化貿易出口的,年出口額須超過1500萬美元;
(2)注(zhu)冊地在(zai)北京(jing),于2012年(nian)1月1日至申報(bao)日在境內外證券交(jiao)易市(shi)場(柜臺交(jiao)易市(shi)場除外)掛(gua)牌上市(shi)的(de)從事文化(hua)創意產業(ye)研發、生產、服務的(de)企業(ye);
(3)已經建成并正式運營,申(shen)報(bao)專項(xiang)資金時(shi)在孵企(qi)業(ye)不低于(yu)30家(jia),且(qie)具有10家(jia)以(yi)上(含10家)成功孵化(hua)案例的文化(hua)創意(yi)企業孵化(hua)器,2012年總產值不低于1億元。
(注:申報2014年專項資(zi)金的項目時間順延(yan))
(二)貸款貼息類
申(shen)請貸款貼息支持,需(xu)符合(he)以下全部條件:
1.項(xiang)目在2012年(nian)1月1日至申報日已在償還用于(yu)項目投資的(de)貸款利息(xi);
2.貸款(kuan)機構僅限于(yu)商業(ye)(ye)銀行、政策(ce)性銀行以及北京市文化產業(ye)(ye)小(xiao)額貸款(kuan)公(gong)司、北京市文化創新(xin)小(xiao)額貸款(kuan)公(gong)司,且注冊地(含(han)分支機構)在北京;
3.貸(dai)款用于(yu)(yu)本次(ci)申(shen)報的(de)文化產業項目(mu)(流動資金貸(dai)款需提供用于(yu)(yu)本次(ci)申(shen)報項目(mu)的(de)證(zheng)明材料);
4.貸款及(ji)利(li)息應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按時(shi)歸(gui)還,無逾期歸(gui)還記錄,如有展期歸(gui)還,應說明原因;
5.申(shen)請(qing)貼息金額不高于按照(zhao)銀(yin)行同期貸(dai)款基準利(li)率(lv)計算的利(li)息額。
(注:申報(bao)2014年專項(xiang)資金的項(xiang)目時間順延)
(三)補助(zhu)類
1.項(xiang)(xiang)目申報(bao)補助內容應符(fu)合市委市政府文化創(chuang)意產(chan)(chan)業發展戰略、符(fu)合專項(xiang)(xiang)資金(jin)的支持方向及文化創(chuang)意產(chan)(chan)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項(xiang)(xiang)目);
2.申報2013年支持項目起止時(shi)間(項目啟動時(shi)間和(he)完成時(shi)間),應(ying)在(zai)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yue)30日之內;申報2014年支持項目期(qi)起止時間,應在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內;
3.項目具(ju)備技(ji)術、知識產(chan)權、場地等(deng)各(ge)項實(shi)施條(tiao)件(如需立項等(deng)前期(qi)手續的,須(xu)提供相關獲批文件);
4.項目投資主體(ti)明確,已落實自籌資金;
5.項目原則上形象進(jin)度和已(yi)完成投資均(jun)不低于20%。
六、下列情形不予(yu)支持(chi)
(一)項目知(zhi)識(shi)產權有爭(zheng)議(yi)的;
(二)同一項目(mu)已獲得市(shi)政府投資(zi)或我市(shi)其他市(shi)級財政性專項資(zi)金支持的;
(三)申請單位(wei)因違法(fa)行為(wei)被執法(fa)部門依法(fa)處罰未滿2年(nian)的(de);
(四(si))項目(mu)申報前2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的;
(五)因(yin)涉嫌違法(fa)行為正在(zai)被(bei)有關部(bu)門(men)調查或偵查的;
(六)正在進行影響(xiang)該單(dan)位(wei)正常經營(ying)活動的(de)重大訴訟(song)或者仲裁的(de);
(七)經聯席會(hui)審議(yi)認為(wei)影(ying)響該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其(qi)他事項。
七、項目(mu)管理總體(ti)流(liu)程
(一(yi))企(qi)業注冊。自公告發(fa)布之(zhi)日起,項(xiang)目(mu)(mu)單位可(ke)準(zhun)備相(xiang)關(guan)申報(bao)資(zi)料(liao)(詳(xiang)見市文資(zi)辦官(guan)方網站《項(xiang)目(mu)(mu)申報(bao)準(zhun)備資(zi)料(liao)清單》),待5月31日12:00后(hou),在市文資辦官方網站注(zhu)冊。
(二)項(xiang)目申報。企業(ye)注(zhu)冊后,申報(bao)單(dan)位可(ke)在市文資(zi)辦官方網(wang)站申報(bao)項(xiang)目(mu),填報(bao)項(xiang)目(mu)信(xin)息(重點填報(bao)項(xiang)目(mu)可(ke)行性(xing)報(bao)告(gao)及其簡述,包括項(xiang)目(mu)建設內容(rong)、方案、創(chuang)新點、主要成(cheng)(cheng)績等重要情況(kuang)和(he)項(xiang)目(mu)資(zi)金來(lai)源、結構及自(zi)有資(zi)金到位情況(kuang))和(he)相(xiang)關(guan)財(cai)務信(xin)息(包括財(cai)務測算(suan)、已(yi)完成(cheng)(cheng)投資(zi)等詳細(xi)財(cai)務記錄)。
(三)項目預審(shen)和初審(shen)。按(an)照屬地原則,由區(qu)縣受理單位對申報(bao)項(xiang)目進行(xing)網(wang)上預(yu)(yu)審(shen)(shen)(廣告行(xing)業項(xiang)目由區(qu)縣工商分局(ju)預(yu)(yu)審(shen)(shen))。預(yu)(yu)審(shen)(shen)通過后,由市文(wen)資(zi)辦組織相關委辦局(ju)、區(qu)縣和(he)專家(jia)組對項(xiang)目進行(xing)網(wang)上初審(shen)(shen)。通過初審(shen)(shen)的(de)項(xiang)目形成“評審(shen)(shen)項(xiang)目庫(ku)”。(為降低企(qi)業申報(bao)成本,預(yu)(yu)審(shen)(shen)和(he)初審(shen)(shen)階段(duan)申報(bao)企(qi)業無(wu)需提供(gong)紙(zhi)質資(zi)料)
(四(si))補充和提交資料。項(xiang)(xiang)目(mu)初審通(tong)過后,將(jiang)通(tong)知項(xiang)(xiang)目(mu)單位進一(yi)步準備詳細(xi)資料,具體編寫要求另行通知(zhi),并(bing)在規定期限(xian)內提交至受(shou)理單位。
(五)項(xiang)目聯(lian)合評審(shen)和實地(di)踏勘。市文資辦和市財政局(ju)組織(zhi)相關機構對“評審項目(mu)庫”中項目(mu)進行聯合評審,并對聯合評(ping)審(shen)通過項目(mu)進行現場踏勘核實。
(六)審(shen)議支(zhi)持方案和撥(bo)付首(shou)期資(zi)金。市文資辦(ban)會(hui)商市財政局后(hou),提出專(zhuan)項(xiang)資金支(zhi)持方(fang)案(an)。經(jing)專(zhuan)項(xiang)資金聯(lian)席會(hui)審議(yi)通過后(hou),撥付首期(qi)支(zhi)持資金。
(七)項目監督檢查和撥付剩余(yu)資金(jin)。市文資(zi)辦(ban)將組織相關機構、區(qu)縣受理單(dan)位等對項(xiang)目進度(du)、資(zi)金使(shi)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kao)(kao)評,考(kao)(kao)核(he)合(he)格后撥付項(xiang)目剩余資(zi)金。
(八)項目驗收。項目完(wan)成后,由(you)市(shi)文資(zi)辦委托區(qu)縣受理單位組織項目驗收。
八(ba)、申報紀律要求
申報(bao)單(dan)位應(ying)根據項(xiang)目實(shi)際情況認真、如(ru)實(shi)申報(bao)。對(dui)(dui)于偽造合(he)同和相(xiang)關前置(zhi)審批材料(liao)、提供虛假(jia)(jia)發票和虛假(jia)(jia)材料(liao)等弄虛作假(jia)(jia)的(de)項(xiang)目單(dan)位,取消其申報(bao)資格,并(bing)且三年內不予受(shou)理。同時納入(ru)黑名單(dan),通(tong)報(bao)工商部門,建(jian)議(yi)對(dui)(dui)企業誠信等級(ji)進行降級(ji),并(bing)在相(xiang)關網站上進行公布。
九、專項(xiang)資(zi)金使用(yong)承諾
專項(xiang)資(zi)(zi)(zi)金撥付前,項(xiang)目(mu)申報單位需與市文資(zi)(zi)(zi)辦簽(qian)署《北(bei)京(jing)市文化創新發展專項(xiang)資(zi)(zi)(zi)金使用承諾書》,重點就項(xiang)目(mu)建設(she)內容、資(zi)(zi)(zi)金使用管理、后續評價審計、為北(bei)京(jing)市文化繁(fan)榮發展做(zuo)出貢獻等做(zuo)出承諾。
十、預審及受理單位
市文資辦(ban)委托市工(gong)商局(ju)和(he)各(ge)區縣文創主管部門進(jin)行(xing)項目申(shen)報預審(shen)及受(shou)理審(shen)核聯合評審(shen)資料,具(ju)體預審(shen)及受(shou)理單位名單在5月27日12:00后詳見市文資辦(ban)官方網站(zhan)《北京市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受(shou)理單位一覽表》。
十一、其它事項
(一)市(shi)文(wen)資辦(ban)官方網站:www.bjwzb.gov.cn;
(二(er))申報咨詢信(xin)箱:whcxzj@126.com;
(三)咨詢(xun)電話:010-62060593/62060595(工(gong)作時間);
(四)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五(wu))其他有(you)關事(shi)項和相(xiang)關附件(jian)請詳見市文資(zi)辦網站;
(六)市文(wen)資(zi)辦(ban)對(dui)本公告負責解釋。
北京市國有文化(hua)資產監(jian)督管理辦公室
2013年(nian)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