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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組織機構代碼(以下簡稱代碼),是指根據國家的代碼編制規則編制,賦予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組織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標識。
審批程序:
一、受理條件:申辦人需提供如下申辦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登記證、注冊證原件及復印件;
3、機關、社團提供單位成立批復文件和機關法人任命證書、社團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三資"企業批準證書;
6、填寫《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二、 標準:申辦人提供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符合《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規定; 本崗位責任人員: 市及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代碼管理中心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申辦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同意受理組織機構代碼; 申辦材料不符合受理標準的,不予受理,退還材料,但要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及申辦人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辦人。
審定:
一、標準:申辦人提供的申辦材料齊全,符合《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本崗位責任人員:市及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代碼中心審定人員
三、崗位職責及(ji)權限:按(an)照受理標準(zhun)查驗申(shen)辦(ban)材(cai)料(liao) 申(shen)辦(ban)材(cai)料(liao)符(fu)合(he)受理標準(zhun)的,由崗位責任(ren)人(ren)(ren)賦予(yu)組織機構代(dai)碼(ma)。其中(zhong)具有法(fa)人(ren)(ren)資格(ge)的,賦予(yu)法(fa)人(ren)(ren)代(dai)碼(ma),不(bu)具有法(fa)人(ren)(ren)資格(ge)的,賦予(yu)非法(fa)人(ren)(ren)代(dai)碼(ma)并核發代(dai)碼(ma)證(zheng)書,包括正本(ben)、副本(ben)和電子副本(ben)。 申(shen)辦(ban)材(cai)料(liao)不(bu)符(fu)合(he)受理標準(zhun)的,不(bu)予(yu)受理,退回申(shen)辦(ban)人(ren)(ren),但要(yao)將(jiang)需要(yao)補齊(qi)、補正材(cai)料(liao)的全部內(nei)容、要(yao)求(qiu)(qiu)及(ji)申(shen)辦(ban)人(ren)(ren)相關權利、投(tou)訴渠道以書面形式(shi)一次性告知申(shen)辦(ban)人(ren)(ren)。 將(jiang)審(shen)批過程中(zhong)形成的文件材(cai)料(liao)按(an)要(yao)求(qiu)(qiu)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