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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北京代表處需做哪些準備工作
時間: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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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會計師事務所
1. 注銷稅務登記。先注銷地稅登記,再注銷國稅登記。
2. 注銷海關備案。
3. 注(撤)銷銀行賬戶。若有多個賬戶,則應全部辦理。
4. 提供稅務、海關和銀行證明,注銷工商登記;同時注銷首席代表、代表工作證,取得工商注銷登記通知書。
5. 注銷組織機構代碼。
6. 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7. 注銷統計登記(若有)。
8. 注(zhu)銷(xiao)公安局出入(ru)境《備(bei)案(an)登記簿》,交回代表(biao)處印章,注(zhu)銷(xiao)登記工作(zuo)全部結束(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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