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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資常見細節問題處理技巧(7)
時間: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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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yuan):未知
60.除了股東溢價出資的情況外,股東投入資本是否必須全部作為實收資本?
答:是。
61、關于驗資報告附件明細表中“本期認繳”概念該如何界定期限?
答:根據章程約定的本期應繳出資。
62、驗資報告中,資金入賬時間、銀行詢證時間,均比外管局詢證早,驗資報告日期如何確定?如果以外管局的日期為準,那銀行入賬日期后到外管局之間的責任,事務所也要承擔嗎?
答:事務所有責任承擔,可補打報告日對賬單。
63、外資增資沒有報告范本,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參照有限公司模板。
64、外資增資分期出資,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參照內資分期出資。
65、外資首次分三期繳足,第二期資金到位后,變更出資金額。經批準,同意增資,但變更出資的金額是連同第三期的資金一起到位,考慮函證因素,驗資報告如何撰寫?
答:在報告中說明“增資金額連同第三期出資一起到位”
66、B股公司增配驗資特點?B股公司增配股東大會通過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登記后即完成,隨后向政府原批準機關獲取相應批文和批準證書時就需要提供增配后的“驗資報告”。但此舉遭外匯管理部門質疑:尚未核發“核準件”怎能出具驗資報告?而外匯管理部門的核準件又需要獲取原批準機關批文和批準證書后才能申請。問:注冊會計師對此應何時出具驗資報告?
答:先出具驗資報告供政府批準使用,在報告中限定報告用途是政府批準使用。
67、外資企業因分立設立需驗資,而批準機關所批準的出資方式俱為初始出資方式,其時注冊資本所對應的資產形態實為凈資產,再按初始投入形態已無法審驗,難以按本準則規范。不知按哪個準則來審驗及如何出具報告?
答:根據設立驗資規范出具報告,根據模板適當修改。
68、驗資基準日與驗資報告日的時間間隔有無要求?如企業股東于1年前增資,但未辦理驗資和工商變更手續。1年后,企業找事務所驗資。企業以非貨幣出資,已經評估,且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內出資,上述業務事務所是否接受委托?
答:時間間隔無要求,但不應太長;可以接受委托;注意評估報告在企業去工商局備案時仍應有效。
69、A公司原注冊資本3萬元已到位,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且規定原股東中一個轉讓其原股份。另規定注冊資本在2年內分三期到位。請問:此類驗資業務屬于設立驗資還是變更驗資?報告格式如何確定?特別是附件表格如何設計?單純的股東之間股份轉讓,不改變注冊資本是否明確不需要出具驗資報告,僅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變更(備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