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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業內部審計的任務與作用(2)
時間: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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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wei)知
監督作用。是對企業所屬單位及其經營者執行財經法規和規章制度,完成經營目標,實現經濁效益等進行審查監督。監督又具有雙向性,既對企業內部進行監督,也通過事先參與審查各項經濟合同和協議等活動,監督各方面有否侵犯本企業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從而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在公平競爭條件下開展市場經濟活動。這一點尤為重要。
促進作用。是通過查處違紀違規問題,提出改進建議,促進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經營者的責任感,增強企業活力。 www.canet.com.cn
防護作用。包括用足用好法規政策,支持企業財務機構和經營領導者抵制不合理的經濟負擔。通過自查自糾違紀問題,減少或免除外部監督部門查處造成的損失。及時清查資產負債,核對債權,清收欠款,落實資財,防止資產毀損、丟失短少,應收帳款沉淀呆滯和貪污挪用公款等行為發生,保護企業資產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反饋作用。是向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者報告工作,并提供信息資料。向審計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匯報審工作情況,總結成績,交流經驗,研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