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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
時間: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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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什么時候(hou)開(kai)始所得稅(shui)匯算清(qing)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shui)(shui)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ying)當自年(nian)度(du)終(zhong)了之(zhi)日起五個月(yue)內(nei),向(xiang)稅(shui)(shui)務(wu)機關(guan)報(bao)送年(nian)度(du)企業所得稅(shui)(shui)納稅(shui)(shui)申報(bao)表,并匯算(suan)清(qing)繳,結清(qing)應(ying)繳應(ying)退(tui)稅(shui)(shui)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