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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會計報表審計(2)
時間: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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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shen)
(3)處理未調整事項。被審計單位未采納調整建議時,注冊會計師會對未接受調整事項進行整理,并作出書面記錄(包括未接受的理由),并根據未調整事項的性質和重要程度,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中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
(4)作出審計總結。注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外勤工作后,會根據獲取的審計證據撰寫審計總結,概括地說明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審計目標是否實現。
(5)索取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聲明書。
4.出具審計報告階段。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了必(bi)要的審(shen)(shen)計程序后,對會計報表實施總體性復核,并按(an)照《獨立(li)審(shen)(shen)計具(ju)體準(zhun)則》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審(shen)(shen)計證據為依據,形(xing)成審(shen)(shen)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