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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業務流程(2)
(一)上市輔導的程序(xu)
1、聘(pin)請輔導機(ji)構(gou)。輔導機(ji)構(gou)應(ying)是(shi)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經(jing)營機(ji)構(gou)以及其(qi)他經(jing)有關部門認定(ding)的機(ji)構(gou)。
2、與輔導(dao)機構(gou)簽署輔導(dao)協議(yi),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證監局(ju)辦理輔導(dao)備案登記手續。
3、正式開始輔導。輔導機構每3個月(yue)向當地證監局報送1次輔導工作備案報告。
4、輔導(dao)機構針對股份(fen)公司存在的問題提出整(zheng)改建議,督促股份(fen)公司完成(cheng)整(zheng)改。
5、輔(fu)導機構對接受輔(fu)導的(de)人員(yuan)進行至少1次的(de)書面(mian)考試。
6、向當地證監(jian)局提交輔(fu)導評估申請。
7、證監(jian)局驗收,出具輔導監(jian)管報告(gao)。
8、股份公司向社會公告(gao)準備發行股票的(de)事宜。股份公司應(ying)在輔導期滿6個月(yue)之(zhi)后(hou)10天內,就接(jie)受輔導、準備發行股票的(de)事宜在當(dang)地至少2種主要報(bao)紙連續公告(gao)2次以上
(二)上市輔(fu)導(dao)的(de)主要內(nei)容(rong)
1、督促股(gu)份公(gong)司董事(shi)、監事(shi)、高級管理人員、持(chi)有5%以上(含5%)股(gu)份的股(gu)東(或其(qi)法定代表人)進(jin)行全面(mian)的法規知(zhi)識(shi)學(xue)習或培訓。
2、督促股份(fen)公(gong)司(si)按照有(you)關規定初步建立符合(he)現(xian)代企(qi)業制度要求的公(gong)司(si)治(zhi)理基礎。
3、核查股(gu)份公(gong)司在設立、改制重組(zu)、股(gu)權(quan)(quan)設置和轉(zhuan)讓、增資擴股(gu)、資產評估、資本驗證等方面(mian)是否合(he)法、有(you)效,產權(quan)(quan)關系是否明晰,股(gu)權(quan)(quan)結(jie)構(gou)是否符合(he)有(you)關規定。
4、督促(cu)股份公司實現獨立運營,做(zuo)到業務(wu)、資產、人員、財務(wu)、機構獨立完整,主營業務(wu)突出,形成核心(xin)競爭力。
5、督促股(gu)(gu)份公(gong)司規范與(yu)控股(gu)(gu)股(gu)(gu)東及其他(ta)關聯方的關系(xi)。
6、督促(cu)股份公司建立和完(wan)善規范(fan)的(de)內(nei)部決策(ce)和控(kong)制制度,形成有效的(de)財務、投資以及內(nei)部約束(shu)和激(ji)勵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財務會計管(guan)理(li)體系(xi),杜絕(jue)會計造假。
8、督促(cu)股份公司形成明確的(de)業務發展(zhan)(zhan)目標和未來發展(zhan)(zhan)計劃,制定可行(xing)的(de)募股資金投(tou)向及(ji)其他投(tou)資項目的(de)規劃。
9、對股份公司是否達(da)到發(fa)行上市條(tiao)件進(jin)行綜合評估,協助(zhu)開展首次公開發(fa)行股票的(de)準備(bei)工(gong)作。
三、發行申報與(yu)審核(he)
(一)檢驗公司是否達到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
發行股票(piao)需要(yao)具(ju)備以(yi)下基本(ben)條件:
1、前一次發行(xing)的新股已募足(zu),并間隔1年以上。
2、設(she)立股份公司(si)(si)已滿3年。國有(you)企業(ye)整體改(gai)制設(she)立的(de)股份公司(si)(si)、有(you)限責(ze)任(ren)公司(si)(si)依(yi)法整體變更設(she)立的(de)股份公司(si)(si)或經(jing)國務(wu)院批準(zhun)豁(huo)免的(de),可不受該(gai)期(qi)限的(de)限制。
3、最近(jin)三年(nian)內連續(xu)盈利,并可向股東(dong)支付股利。
4、公司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wei),財務會計(ji)文件無虛假記載。
5、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