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資(3)
6. 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驗資業務委托書,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驗資。驗資時需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以下資料:
(1) 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
(2) 公司章程;
(3) 股東身份證明,個人股東提供身份證,法人(公司)股東提供營業執照;
(4) 股東投資款繳存銀行的銀行進帳單(支票頭)或現金繳款單;
(5) 如個人股東是以個人存折轉帳繳存投資款的,則需提供個人存折;提供以上資料時,會計師事務所需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7. 協助會計師事務所到公司開戶銀行詢證股東投資款實際到們情況;
8. 一個工作日后到會(hui)計師事(shi)務所領(ling)取(qu)驗資(zi)報告,并(bing)到工商行(xing)政管(guan)理局登記(ji)分局專門(men)登記(ji)備案。
企業變更驗資程序及所需資料
(一)企業變更驗資程序
1. 了解被審驗單位的基本情況,與其簽定驗資業務委托書;
2. 委派中國注冊會計師到被審驗單位現場收集相關資料,審驗被審驗單位變更注冊資本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實收資本(股本)的增減變動是否真實,相關會計處理是否 正確;
3. 與被審驗單位交換審驗意見;
4. 出具并簽發驗資報告書。
(二)所需資料
1. 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 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變更注冊資本的決議;
3. 政府有關部門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變更等事宜的批準文件;
4. 經批準的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后的協議、合同、章程;
5. 注冊資本變更前的營業執照;
6.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變更后的批準證書;
7. 前期的驗資報告及相關資料;
8. 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會計報表;
9. 被審驗單位提供的有關前期出資已到位、出資者未抽回資本的書面聲明;
10. 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出資增加注冊資本的相關資料(同設立驗資);
11. 與合并、分立、注銷股份有關的協議、方案、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
12. 與減資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3. 與合并或分立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4. 出資者以其債權轉增資本的有關協議;
15. 有關股權轉讓的協議、決議、批準文件,證明股權轉讓的律師意見書或公證書等法定文件及辦理股款交割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