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明確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2)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10 12:03
本公告所(suo)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bao)廢(fei)標(biao)準之(zhi)前進行(xing)交易并轉(zhuan)移所(suo)有權的車輛(liang),具體范圍按照國務(wu)院商(shang)務(wu)主管(guan)部門出(chu)臺的二手車流通(tong)管(guan)理辦法執(zhi)行(xing)。
特此公告。
財政部(bu) 稅務總局(ju)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