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注意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6-18 13:49
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和范圍是什么?
答:個(ge)體工商(shang)戶(hu)可在2020年(nian)剩余申報期暫(zan)緩(huan)繳(jiao)納當期的經(jing)營(ying)所(suo)得個(ge)人所(suo)得稅(shui),延遲至2021年(nian)首個(ge)申報期內一并繳(jiao)納。延緩(huan)繳納政(zheng)策僅限于(yu)個(ge)體工商戶的(de)經營所(suo)(suo)(suo)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hong)利所(suo)(suo)(suo)得、股權轉讓所(suo)(suo)(suo)得等。
實行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報期內,對按規定應當繳納的當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享受延緩繳納政策。5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