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計算基數問題
來源:未知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5-02-11 10:07
問:補充養老保(bao)(bao)、補充醫(yi)療保(bao)(bao)險的計算(suan)基數“職工(gong)工(gong)資總(zong)額(e)”是否應(ying)與基本養老保(bao)(bao)險的計算(suan)基數“職工(gong)工(gong)資總(zong)額(e)”保(bao)(bao)持一致?還是可獨(du)立按照當年實際(ji)職工(gong)工(gong)資總(zong)額(e)計算(suan)?
答: 2013年起按照“職工工資總(zong)額”計算,2013年以前年度因與基本養老保險口徑不(bu)一致、已經稅務處理的(de),不(bu)再追溯調整。
- 上一篇:防暑藥品是否可以作為勞動保護費列支
- 下一篇:發票遺失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






